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寻找“最美家庭”活动 的通知
2015-12-21  来源:乌中旗妇联

开展寻找“最美家庭”活动,是妇联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注重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、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”的指示精神,是弘扬“夫妻和睦、尊老爱幼、科学教子、勤俭节约、邻里互助”家庭文明理念的重要举措。2015年,按照上级要求,旗妇联决定继续开展寻找“最美家庭”活动。现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开展寻找“最美家庭”活动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宗旨,以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、宣传群众、组织群众、吸引群众,共同淳化民风为目的,以最大限度地扩大妇女群众的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手段,通过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精神、契合家庭需求、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“寻找”活动,深入挖掘、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“最美家庭”及感人故事,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、提升文明程度。

二、活动时间:全年

三、“最美家庭”标准

具有本旗户籍或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,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记录的家庭均可参加。本次活动将按照时间节点分类进行寻找评选表彰,类别为:

1.夫妻和睦“最美家庭”:相互平等尊重,生活互敬互爱,事业彼此支持,共同履行责任。

2.孝老爱亲“最美家庭”:弘扬孝道文化,孝敬父母长辈,关爱家庭成员,困境援手相助。

3.教子有方“最美家庭”:品德教育为先,掌握科学方法,重视言传身教,营造良好家风。

4.邻里友善“最美家庭”:邻里守望和睦,团结友爱相处,遇事相互帮助,热爱社区公益。

5.节俭持家“最美家庭”:厉行勤俭节约,坚持移风易俗,带头低碳生活,传播环保理念。

6.勤勉廉洁“最美家庭”:勤劳不懈敬业、自律公正尽责、树立清廉家风,坚持反腐倡廉。

7.平安和谐“最美家庭”:坚持“七无一好”(无毒、无暴、无邪教、无黄、无赌、无犯罪、无纠纷,防范好),热心调解纠纷,积极宣传法律,乐于爱心帮教。

8.情系国防“最美家庭”:关心国防事业,积极拥军优属,勇挑家庭重担,支持部队建设。

9.乐善好施“最美家庭”:践行雷锋精神,常年志愿服务,关爱弱势群体,奉献博爱真情。

10.勤学笃行“最美家庭”:尊崇知识传家,坚持终身学习,传播科技文化,不断提升素质。

已荣获2014年市级以上“最美家庭”及旗级以上“五好文明家庭”不再参与此次推荐。

四、推荐方式

1.家庭自荐: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家庭,均可向所在地村(社区)或妇联组织自荐;

2.邻里举荐:村组乡邻或社区居民可以向村(社区)或妇联组织举荐身边符合条件的家庭;

3.组织推荐:各单位各部门、各级妇联组织层层推荐。

五、实施步骤

1.宣传发动寻找阶段(2月11日—2月28日)。各级妇联、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“寻找”活动的目的意义、推荐时间、评选推荐条件等,让“寻找”活动家喻户晓。

2.创评推荐阶段(3月1日—11月30日)。填写“最美家庭”登记表2份,形成2000字的事迹材料,上报幸福家庭生活照片3张,同时报送电子版。市妇联将分批分类进行评选公示表彰。

3.宣传推介阶段(全年)。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全市各类“最美家庭”的先进典型事迹,推广各级妇联组织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1.各苏木镇要迅速全面启动寻找工作,做到规定动作抓到位,自选动作有特色。活动期间,各苏木镇妇联要及时发现新闻热点,定期汇总当地活动开展情况报至旗妇联,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。

2.各苏木镇妇联要紧紧依托“妇女之家”,开展形式多样的寻找“最美家庭”活动。要普遍建立寻找“最美家庭”活动专题宣传区,举办故事会、座谈会,充分发动妇女和家庭踊跃自荐、相互推荐、互评互议,以新颖活泼的方式征集优良家风、晒幸福生活、讲和谐故事。

3.旗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,要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和家庭的参与热情,切实提高群众的参与率、活动的覆盖面。 

4.要将寻找“最美家庭”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。活动要充分发动群众,扎实开展在基层,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,真正使广大妇女和家庭受到教育、得到精神实惠。

5.要将寻找“最美家庭”活动与道德模范评选、身边好人评选、巾帼志愿者服务等相关活动结合起来,为构建和谐乌拉特中旗,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。

6、为了搞好此项活动,各苏木镇、旗直单位要积极踊跃推荐“最美家庭”。苏木镇必须要分月推荐12个最美家庭,并将活动总结报旗妇联。

 

联系人:乌兰格日乐

联系电话:5912105

邮箱:bmzqfl2008@163.com

附件1:乌中旗2015年度“最美家庭”申报表

附件2:各苏木镇推荐“最美家庭”分配表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乌中旗妇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3月30日


附件1

乌中旗2015年度“最美家庭”申报表

 

姓 名

 

性别

 

出生年月

 

民族

 

文化程度

 

家庭人口

 

职业

 

联系电话

 

家庭住址

 

最美家庭类别

 

近三年

所获荣誉奖励

 

称谓

姓名

年龄

政治面貌

工作单位及职务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单位、所在社区(村)或妇联组织意见

(盖章)

 

市妇联

意见

(盖章)

 

(备注:请认真归纳总结主要事迹简介,要求300字左右。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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