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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全市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征集
及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
各旗县区妇联: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注重家庭、注重家教、注重家风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进一步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工作,按照自治区妇联《关于在全区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征集及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在常态化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征集宣传活动的基础上,市妇联决定开展好家风好家训集中征集及宣传展示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弘扬家庭美德 传承最美家风
二、活动时间
8月5日——9月15日
三、 活动内容
(一)征集好家风好家训、好家风故事活动
围绕“弘扬家庭美德 传承最美家风”这一主题,征集既能够反映我国优秀传统美德,又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,紧扣当今时代发展脉搏,可给人以启迪和激励的好家风好家训作品,要求内容健康向上、富有内涵、便于传颂。征集好家风故事,题材不限,要求内容真实,生动感人,字数不超过2000字。本次征集活动采取逐级推荐的方式,全市各级妇联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,层层筛选,由旗县区妇联择优选送好家风好家训20条、好家风故事10篇报送至市妇联宣传部。市妇联将优中选优,确定一定数量的好家风好家训和好家风故事,上报自治区妇联,以备在集中展示月活动期间展示。
(二)宣传展示好家风好家训、好家风故事活动
各级妇联组织要通过各类媒体、微信等平台开设“好家风好家训”展示专栏、专题,对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宣传展示。同时,在征集筛选过程中,要通过城乡社区“妇女之家”,不断展示涌现出的“好家风好家训”作品。
四、活动要求
(一)利用“妇女之家”平台,广泛发动群众参与
各旗县区妇联要高度重视好家风好家训征集及宣传展示活动,充分利用“妇女之家”内设立的家风家训展示台、宣传栏、壁报等多种载体,持续发动群众参与议家风、晒家训、讲故事等活动,将传承和倡导优良家风常态化贯穿于广大家庭的日常生活,不变镜头、不换频道、长抓常新。
(二)加强与主流媒体联系,营造浓厚舆论氛围
各旗县区妇联要主动争取当地主流媒体支持,利用新闻媒体宣传优势,广泛发布征集通知、不间断展示优秀作品,借助媒体力量扩大活动知晓面、提升活动影响力,积极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分享好家训、传颂好家风、继承好传统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全社会掀起“弘扬家庭美德 传承最美家风”的热潮。
(三)认真做好筛选工作,按时报送推荐作品
各旗县区妇联要高度重视本次集中征集展示活动,对报送作品认真审核把关,力求保质保量完成推荐工作。所有推荐作品于9月15日前集中报送至市妇联宣传部,市妇联择优推荐自治区妇联。
联 系 人:王慧娟
联系电话:8655839
电子信箱:bsflxcb@126.com
附 件:好家风好家训作品推荐表
巴彦淖尔市妇联宣传部
2015年8月5日
好家风好家训作品推荐表
推荐单位 :
推荐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年 月 日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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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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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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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处或 新创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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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 风 家 训 内 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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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作品如果是世代传承的,请注明出处,如:出自《周氏家谱》、长辈口述等;
新创作的请注明“新创作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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